重庆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重理工产学研办字〔2022〕28号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行方案》、《重庆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秉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拟对一种自准直仪及其使用方法等4项发明专利进行转化。现将拟转化成果公示如下:
一、成果完成人代表:龚恒翔
二、成果信息
序号 |
成果类型 |
成果名称 |
专利号 |
成果完成人 |
成果完成单位 |
1 |
发明专利 |
一种自准直仪及其使用方法 |
201911413160.8 |
彭川黔、龚恒翔 |
重庆理工大学 |
2 |
发明专利 |
长程面形检测仪及检测方法 |
201911420980.X |
彭川黔、龚恒翔 |
3 |
发明专利 |
气敏特性响应曲线测试装置 |
201810029627.8 |
龚恒翔 |
4 |
发明专利 |
一种薄膜的热分解制备方法 |
201810722203.X |
杨专青、龚恒翔、马五吉 |
三、转化方式
转让方:重庆理工大学
受让方:合肥名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转化方式:转让
转化金额:4万元
四、其它说明
1.龚恒翔承诺本次转化已取得其它成果完成人的一致同意,全体成果完成人一致同意全权委托其办理成果转化相关的一切事项,其签署的成果转化一切文件均为全体成果完成人的共同决策。
2.本次转化所有归属于成果完成人的部分由龚恒翔统一收取,与其他成果完成人的内部权益分配方式及比例,由龚恒翔与其他成果完成人自行协商确定后分配。
3.若其他成果完成人因本次转化向学校主张权利或收益分配或提出任何异议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龚恒翔全权承担,若因此导致学校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龚恒翔负责赔偿。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6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签字,同时附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重庆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签署成果转化协议并正式开展成果转化相关事宜。
通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明德楼120
联系电话:02362560451
联 系 人:秦老师
产学研合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