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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重庆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批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的通知

关于申请重庆理工大学2023年第二批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的通知

重理工产学研办字〔2023〕30号

校内各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学校师生开展创业实践,帮扶优秀创业企业孵化,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根据《重庆市种子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渝科局发〔2020〕70号)、《重庆理工大学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重理工发〔2020〕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重庆理工大学创业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支持项目申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重庆理工大学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重理工发〔2020〕111号)规定的支持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

    (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成立时间未超过5个(含)纳税年度;

    (三)重庆理工大学在校师生持有企业股份,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四)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团队核心成员近一年无科研失信行为,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无连续30天以上的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及无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竞争力的未决诉讼。

二、支持方式

项目决策通过后,种子基金以公益参股项目,参股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具体支持金额详见《重庆理工大学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实施办法》。

三、申请流程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团队于11月17日17:00前登录重庆创新创业创投服务平台(www.cqcxcyct.com),并按提示在线提出申请。如申请通过,在一周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按A4纸张大小装订成册(纸制版一式七份),提交至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302室。

四、审议流程

1.尽职调查。申请时间结束后,重庆理工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受理的申请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项目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资料以及尽职调查结果对申请项目进行投资决策。

3.支持项目网上公示;

4.签署协议并进行股权变更;

5.拨付资金。

五、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唐施婉,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302室

联系电话:023-68057579